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接下来进入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双方应当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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