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协议离婚怎么写
孕期协议离婚的书写需要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关键内容,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在孕期协议时,离婚协议的撰写至关重要。首先,协议的开头应明确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接下来,要清晰表明双方的意愿。这部分应着重强调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离婚决定的。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以下方面:如果孩子尚未出生,可对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等进行约定。如果孩子已经出生,要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度或一次性支付等),以及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债权债务等,并约定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对于房产等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财产,还应明确办理手续的时间和责任人。
在债务分担方面,要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罗列清楚,明确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双方按照何种比例分担。
此外,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如离婚后的居住安排、保险受益人的变更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孕期协议离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在我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在签订孕期离婚协议时,应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免协议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应由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为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和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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