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的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而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其承担责任的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买日常用品、支付水电费等;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共同经营的生意所产生的欠款;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借款。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都有义务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共同债务,但这种协商不能对抗债权人。
而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判断债务性质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借款的用途、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的收入和消费水平等。如果夫妻一方对债务的性质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债务的性质和承担责任进行认定和裁决。
总之,夫妻离婚时债务承担责任的划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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