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起诉离婚手续
申请起诉离婚手续,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采取的法律途径。以下是申请离婚手续的具体步骤和相关要点: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原告的身份证、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进入审理程序。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当事人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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