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离婚的手续
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对简便,双方协商一致,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是在双方无法协商或存在争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手续的办理方式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离婚协议。
其次,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通常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当依法处理好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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