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贷逾期多扣了两次钱,这合理吗?我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因为一时资金周转紧张,网商贷逾期了一两天,结果系统不仅扣了本金和利息,还莫名其妙多扣了两笔钱?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懵的——“我没申请分期,也没签额外协议,怎么就多扣两次?”更让人气愤的是,客服解释含糊其辞,说是“系统自动扣款”,然后轻飘飘一句“这是正常流程”,就把你打发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网商贷逾期多扣两次钱,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猫腻?你作为借款人,到底该不该认这笔账?
逾期后“多扣两次”是怎么发生的?
我们先还原一个典型场景:
你原本应还3000元,因忘记还款逾期了3天,第4天你主动还清全部欠款,却发现银行账户被连续扣了三笔:一笔3000元,一笔30元,还有一笔50元,你一头雾水,联系客服,对方回复:“系统检测到逾期,自动执行了滞纳金和违约金扣款。”
听起来好像有理,但问题来了:你签的合同里,明确写了逾期只收一次违约金吗?系统能不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多次扣款?
关键就在这里。
很多借款人根本不知道,网商贷的自动扣款机制是“滚动式”的——一旦逾期,系统可能在你还款前,每天甚至每小时尝试扣款,一旦账户有余额,就触发多次扣款逻辑,更离谱的是,有些用户在还清主债务后,系统还在后台发起“补扣”,美其名曰“结清滞纳金”,实则造成重复扣款。
多扣款,是“系统bug”还是“套路设计”?
这里必须划重点: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可多次扣款”或“逾期期间每日自动扣滞纳金”,那么平台单方面多扣钱,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财产权。
我们来拆解几个关键点:
合同条款是否透明?
很多人在开通网商贷时,匆匆勾选“同意协议”,根本没细看《借款合同》和《自动扣款授权书》,而这些文件里,往往藏着“平台有权在逾期后多次发起扣款”这类模糊表述。但模糊不等于合法——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必须“显著提示”,否则无效。是否存在重复计费?
举个例子:你逾期3天,合同写明“逾期违约金50元/次”,结果平台扣了两次50元,理由是“首次扣款失败”,可问题在于,你并没有收到扣款失败的提醒,也没机会主动还款,平台却以此为由二次扣款,这明显不合理。资金去向是否清晰?
有些用户发现,多扣的钱既没进本金,也没开收据,平台也说不清用途。这种“黑箱操作”极可能涉嫌不当得利,你完全有权要求返还。
你该怎么做?三步维权指南
遇到这种情况,别慌,也别认栽。你的钱,一分都不能白白被拿走。
第一步:立即调取交易明细
打开支付宝或网商银行APP,导出近7天的所有扣款记录,标注每笔金额、时间、重点看是否有“重复扣款”“滞纳金”“系统补扣”等字样。
第二步:截图合同关键条款
找到你签署的《网商贷借款合同》,重点查看“逾期责任”“扣款方式”“违约金计算”等章节,如果条款模糊或未提示,这就是你的有力证据。
第三步:正式投诉+要求退费
通过网商银行官方客服提交书面申诉,要求说明多扣款原因,并退还无依据扣款,如果客服推诿,立即向以下机构投诉:
你不是在“闹事”,而是在依法维权。
✅ 建议参考:如何避免再次被“多扣”?
- 设置还款提醒:在手机日历、支付宝中开启“提前3天提醒”。
- 预留缓冲资金:还款日前账户多留200-500元,避免余额不足触发多次扣款尝试。
- 定期检查合同:每次借款前,花5分钟看完关键条款,尤其是“自动扣款”和“逾期费用”部分。
- 保留所有凭证:聊天记录、扣款截图、合同文本,全部存档至少3年。
📚 相关法条依据(真实有效,非虚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服务,或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扣划资金。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网商贷逾期多扣了两次钱,绝不是“小事”,这背后可能涉及合同不透明、系统机制不公、甚至平台滥用自动扣款权限的问题,作为借款人,你有权知道每一分钱的去向,也有权对不合理扣款说“不”。
别让“系统自动”成为平台推责的挡箭牌,你的一次较真,可能改变无数人的遭遇。维权不是麻烦,而是对自己钱包最基本的尊重。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可以一起分析证据,抱团维权,你的声音,值得被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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