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是什么意思?听我给你讲透这个法律高频词背后的真相
你有没有在新闻里听过“追缴违法所得”、“追缴税款”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总觉得“追缴”这个词听起来有点严肃,甚至有点吓人?那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追缴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没收”“罚款”有啥区别?普通人遇到“追缴”又该怎么办?别急,作为从业十几年的律师,我来给你掰开揉碎讲清楚。
“追缴”到底是个啥?通俗点说就是“拿回去”
咱们先从字面拆解:“追”,是追回、追讨;“缴”,是上交、缴纳,合起来,“追缴”就是把不该拿走的钱或东西,依法强制要回来。
重点来了:追缴不是惩罚,而是“纠正错误”。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老王靠虚开发票逃了50万税款,税务机关查实后说:“老王,这50万得追缴。”
注意,这不是罚他,而是说——这50万本来就不该你拿,现在得还回来。
再比如,某官员受贿100万,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00万元”,这100万不是罚金,而是他非法占有的赃款,必须退还国家或被害人。
所以你看,追缴的核心是“恢复原状”——让不该流失的财物回到它本该在的地方。
追缴和“没收”“罚款”有啥不一样?
很多人容易把“追缴”“没收”“罚款”混为一谈,其实三者天差地别:
项目 | 追缴 | 没收 | 罚款 |
---|---|---|---|
性质 | 追回非法所得 | 强制剥夺财物(可能是合法财产) | 行政或刑事处罚 |
对象 | 非法获得的钱或物 | 违法工具、违禁品等 | 金钱处罚 |
目的 | 纠正不法状态 | 预防再犯、消除危险 | 惩戒违法行为 |
举个生活化的比喻:
你偷了别人手机,警察追缴手机——是还给失主;
没收你用来作案的螺丝刀——防止你再偷;
罚款500块——是对你偷窃行为的惩罚。
追缴≠惩罚,它是“物归原主”的法律手段。
哪些情况会触发“追缴”?
根据我国法律实践,以下几种情形最常见:
刑事犯罪中的违法所得
比如诈骗、贪污、受贿、非法集资等,法院会判决“追缴违法所得”。税务违法
企业或个人偷税漏税,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滞纳金。行政处罚中的不当得利
比如骗取国家补贴、虚报冒领社保金,一经查实,必须追缴。民事纠纷中的不当得利返还
虽然不叫“追缴”,但性质类似,比如银行多打了钱给你,有权要求返还。
特别提醒:追缴没有时效“豁免”。
哪怕事情过去十年,只要证据确凿,照样可以追!
我曾代理过一起十年前虚开发票案,当事人以为“风头过了”,结果税务稽查上门,500多万税款一分不少全得追缴。
普通人遇到“追缴”怎么办?律师给你三条建议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突然收到“追缴通知”,别慌,记住这三点:
先确认追缴依据是否合法
看清楚是哪个机关发的?依据哪条法律?有没有正式文书?
没有合法程序的“追缴”都是耍流氓。及时行使陈述申辩权
无论是税务、公安还是法院,你都有权提出异议。
别沉默!沉默可能被视为默认。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介入
尤其涉及金额大、案情复杂的情况,律师能帮你:- 核实追缴范围是否准确
- 争取分期缴纳或减免滞纳金
- 避免被错误扩大追缴范围
一句话:面对追缴,态度要端正,权利也要守住。
相关法条参考(权威依据,收藏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追缴是什么意思”?一句话概括:它是法律对“不义之财”的纠正机制,不是惩罚,而是归还。
无论你是企业主、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打工人,只要涉及钱的事,就得明白——不该拿的,迟早要还。
法律不会放任不公长期存在,追缴就是那双“看不见的手”,把错位的财物拉回正轨。
别侥幸,别拖延。
合规经营、诚实纳税、守住底线,才是长久之道。
下次再听到“追缴”,你不仅能听懂,还能淡定应对。
——这,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清醒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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