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的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的书写,需要明确原告与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方面。
再次诉状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具体的撰写要点。
在诉状开头明确写出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部分要清晰明确地阐明自己的诉求,比如请求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要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关键。需要详细叙述婚姻关系的状况,包括何时、婚后感情变化情况、导致再次离婚的具体事件和原因等。要用客观、真实的语言阐述,避免情绪化的表述。可以列举双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长期争吵、分居等情况,以支持离婚的请求。
在书写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语言表达要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词汇;二是陈述事实要实事求是,不可夸大或虚构;三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
为了确保诉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撰写完成后,请教专业进行审核和修改。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完善诉状内容,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总之,再次起诉离婚诉状的撰写需要认真对待,全面、准确地反映自己的诉求和事实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