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回娘家流程
后迁回娘家,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娘家的户口簿等。
2. 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相关材料。
3. 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迁证。
4. 持准迁证回到原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5. 最后,携带迁移证回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