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后做伤情鉴定几天会失效
被打伤后做伤情一般是不会的,但应及时进行。
通常来说,机关伤害案件后,应当在 24 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在受伤后的治疗过程中,伤情逐渐稳定或恢复,一般建议在损伤后 90 天左右进行伤情鉴定。对于一些以容貌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应在损伤 90 天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操作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时间应以当地公安机关和鉴定机构的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前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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