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男方不给孩子怎么办理
如果想男方不给孩子,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解决。尽量与男方再次就孩子的问题进行平和、理性的沟通,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收集证据。准备能够证明您更适合孩子的相关证据,比如您的经济收入稳定、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孩子与您相处时间较长感情深厚等。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并请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
4. 遵守法律程序。在诉讼期间,要严格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按时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