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单位如何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以下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 处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3.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处罚的依据和力度旨在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处罚,也是为了对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形成有力的威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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