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居两年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离婚
两年,以下这些证据通常有助于证明分居事实:
1. :一方在外租房的,能证明独自居住的情况。
2. 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所在或村庄出具的关于分居情况的证明。
3. 证人证言:了解分居情况的亲朋好友的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
4. 异地工作证明:如工作调动通知、异地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5. 双方的通信记录:例如短信、邮件等,能体现分居状态及时间。
6. 水电缴费记录:能显示独自居住的水电缴费情况。
7. 证明:小区物业出具的一方单独居住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应尽可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