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执行?难道打赢了官司还拿不到钱?
辛辛苦苦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判决也下来了,白纸黑字写着对方欠你钱或必须履行某项义务——结果呢?对方装聋作哑,拖着不执行,你拿着判决书,心里五味杂陈:赢了官司,却像输了生活,这时候,很多人会问:“那法院的判决到底有没有用?难道就这样算了?”
别急,这时候就轮到“强制执行”登场了。
什么是强制执行?简单说,就是当一方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动用国家强制力,逼对方把该做的事做完、该还的钱还上。它不是“求”对方履行,而是“强制”对方履行,这是法律赋予胜诉方的最后一道保障,也是司法权威的体现。
举个例子:老张借给朋友20万,对方迟迟不还,老张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对方必须还钱,可判决生效三个月了,朋友还是不还,这时候,老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介入,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甚至可以冻结工资、列入失信名单,逼他履行义务。
很多人误以为“判决生效=钱到手”,其实不然,判决只是确认了权利,而强制执行,才是把“纸面权利”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一步。
强制执行的手段可不止“查银行”这么简单,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 拍卖、变卖房产、车辆、股权等资产;
- 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常说的“老赖黑名单”),影响征信、贷款、子女上学等;
-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追责(比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所以说,强制执行不是“可选项”,而是胜诉后维权的“必经之路”。
但也要注意,强制执行不是“万能钥匙”,如果对方真的“一穷二白”,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法院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时候,执行程序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但不代表权利消失——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给你的实用建议参考:
如果你已经拿到胜诉判决,对方却迟迟不履行,千万别干等!趁早准备材料,向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记得带上:
- 生效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明;
- 对方可执行财产线索(越详细越好,比如银行卡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
- 申请执行书(写明执行请求、标的金额、被执行人信息等)。
特别提醒: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一般为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逾期未申请,法院可能不再受理,权利就真的“过期作废”了。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总结:
打赢官司只是维权的第一步,申请强制执行才是把正义“落地”的关键环节。别让一纸判决沉睡在抽屉里,主动出击,依法申请执行,才能真正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你知道“什么是强制执行”,你就掌握了把胜诉转化为现实的那把钥匙。别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让法律的威严,真正为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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