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你以为你知道,其实你可能一直搞错了!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跟你争一件事,你说“这明明是事实啊”,他却一脸不屑:“你那是观点,不是事实!”
那一刻,你是不是突然有点懵?我们每天张口闭口说“事实”,可到底什么是事实?它和真相、观点、证据又有什么区别?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看似简单、实则大有讲究的问题。
先说个最直观的定义:事实,是指在特定时间、空间下,客观发生或存在的真实情况,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023年6月15日,北京气温达到38℃”——这是一个可验证、可查证的具体事件,就是事实。
但如果说“那天特别热,让人受不了”,这就不是事实,而是主观感受,属于观点。
很多人混淆“事实”和“真相”。事实是碎片,真相是拼图。
一个案件里,可能有多个事实:监控拍到某人出现在现场(事实)、手机定位显示他在那个时间段没离开(事实)、证人说他情绪激动(这可能是事实,也可能是记忆偏差)。
把这些事实拼起来,才可能逼近“真相”,但真相未必能完全还原,而事实必须可验证。
还有一种常见误区:把“我认为的”当成“事实”。
“他肯定偷了东西,不然为什么躲着我?”——这听起来像推理,其实是基于偏见的假设,不是事实,法律上,这种“我觉得”可不能当证据用。
在法律实务中,事实必须有证据支撑,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法院判案,不看你多信誓旦旦,只看你有没有证据链闭环。
就像刑事诉讼中常说的:“没有证据的事实,等于没有发生。”
律师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的,从来不是“我相信他是无辜的”,而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他实施了犯罪行为”。
说到这里,你可能明白了:事实不是情绪,不是猜测,不是立场,而是可观察、可记录、可重复验证的客观存在。
它像一把尺子,衡量着言论的真伪,也支撑着整个法律体系的运转。
但现实很骨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事实正变得越来越“脆弱”。
一条短视频配上煽动性文案,就能让“我觉得”变成“大家都说”,谣言成了事实”。
社交媒体上,情绪跑得比事实快,立场压倒了逻辑,这时候,守住“什么是事实”的底线,反而成了一种稀缺能力。
建议参考: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争议,不妨试试这个“事实三问法”:
- 这件事能被独立验证吗?(比如监控、录音、书面记录)
- 它是否依赖主观判断?(他态度恶劣”“她明显心虚”)
- 是否有证据支持?
只要有一个答案是否定的,那它很可能就不是事实,而是观点、推测或情绪表达。
学会区分事实与观点,是理性沟通的第一步,也是避免被误导的关键。
相关法条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这些法条反复强调一个核心: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在法律上不成立。
小编总结:
“什么是事实”这个问题,看似基础,实则深刻。它不仅是法律的基石,也是我们在这个信息洪流时代保持清醒的锚点。
下次当你听到“这是事实”时,别急着点头,先问一句:这个事实,有证据吗?能验证吗?
真正的事实,经得起质疑,扛得住查证。
愿我们都能在喧嚣中守住那份对真实的敬畏——因为,尊重事实,就是尊重真相,更是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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