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一场不该发生的信任崩塌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走进医院时满怀希望,以为能通过医生的妙手解除病痛,结果却因为一次误诊、一次操作失误,不仅病情加重,甚至失去了健康或生命,这时候,你可能会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让无数患者和家庭心碎的话题——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不是“医疗差错”那么简单
很多人以为,医生看错病、打错针,不小心”,顶多算个“医疗差错”,但其实,医疗事故是有明确法律定义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注意三个关键词:
- 违反规定(比如没按操作流程来)
- 存在过失(不是故意伤害,而是疏忽或技术不足)
- 造成实际损害(患者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
举个例子:
张阿姨因胃痛去某三甲医院就诊,医生未做胃镜检查,仅凭经验判断为“普通胃炎”,开了药回家,三个月后,她因胃癌晚期入院,错过最佳治疗期,经鉴定,医生未按诊疗常规进行必要检查,存在明显过失,这种情况,就极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不是所有“治疗失败”都叫医疗事故
这里必须划重点:治疗效果不好 ≠ 医疗事故。
医学本身存在不确定性,有些疾病本身就难以治愈,有些患者体质特殊,即使医生完全合规操作,也可能出现不良后果,这种“医疗风险”,不属于事故范畴。
真正的医疗事故,核心在于“可避免的过失”。
- 手术中把纱布留在患者腹腔
- 输错血型导致溶血反应
- 产科中因监测疏忽导致新生儿窒息
这些,都是本可通过规范操作避免的悲剧。
如何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
很多人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找医院闹”,但其实,走合法程序才是维权正道。
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封存病历: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资料,这是最关键的证据。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判断是否存在过失及因果关系。
- 协商或诉讼:根据鉴定结果,与医院协商赔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绪激动解决不了问题,证据和法律才是你的武器。
医疗事故的后果有多严重?
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方将面临三重后果:
- 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 行政处罚:涉事医生可能被警告、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照。
- 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如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要坐牢。
医疗事故不仅是患者的伤痛,也是医务人员职业生涯的“红线”。
建议参考:如果你怀疑遭遇了医疗事故,这样做更有效
- 保持冷静,别删证据:不要在情绪激动下撕病历、砸医院,反而可能被反诉。
- 尽快行动:病历封存要在48小时内完成,鉴定申请也有时效限制。
- 找专业律师介入:医疗纠纷专业性强,自己查法条容易遗漏关键点。
- 不轻信“私了”:医院主动赔钱可能是诚意,也可能是想掩盖问题,建议先做鉴定再谈赔偿。
相关法条参考(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医疗事故?它不是一句“医生失误”就能轻描淡写带过的词,而是一场涉及法律、伦理、技术与人性的复杂事件,它关乎患者的健康权,也关乎医生的职业底线。
我们尊重医学的局限,但也绝不容忍本可避免的疏忽。
如果你正经历类似的困境,你不是孤军奋战,法律站在你这一边。
用理性维权,用证据说话,才能让每一次信任,都不被辜负。
什么是医疗事故?——一场不该发生的信任崩塌,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医疗本应是光,照亮病痛的黑暗;而不该因为一次过失,变成阴影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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