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人员受伤了,能用交强险来赔付吗?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作为一名从业15年的专业律师,我处理过不少交通事故案件,咱们就来聊聊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如果车里的自己人(本车人员)在车祸中受伤了,能不能用交强险来申请赔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背后藏着不少法律细节,不少车主朋友在事故后,第一反应就是找交强险,结果往往失望而归,别急,我这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掰开揉碎了说清楚。
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每辆车都买的保险,它的核心目的,是保护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啥叫第三方?简单说,不是你车上的任何人”——比如路人、其他车辆的司机或乘客。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仅限于本车人员、被保险人(车主)以外的受害人,这意味着,如果你车里的人受伤了,不管是司机还是乘客,他们都不属于“第三方”,所以交强险根本不会管这茬儿,为啥这么规定?法律上讲究责任划分:交强险是为了防止无辜路人受害后拿不到赔偿,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责任险,不是给“自家人”兜底的。
举个例子,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小李开车载着朋友小张,结果追尾了,小张胳膊骨折,小李以为交强险能赔医药费,结果保险公司直接拒赔,为啥?因为小张是“本车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小张的损失只能靠车上人员责任险(小李当初没买这个)或自掏腰包,这事暴露了一个大坑:很多车主误以为交强险是“万能险”,结果关键时刻掉链子,交强险的赔付限额虽然不高(比如死亡伤残最高18万),但它只针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果你的本车人员受伤了,交强险的条款里白纸黑字写着“不赔”,这可不是保险公司耍赖,而是法律明文规定。
那本车人员受伤了,该咋办?别慌,还有补救办法,车上人员责任险(俗称“座位险”)就是专门管这个的——它覆盖司机和乘客的意外伤害。我强烈建议车主朋友们在买保险时,别光盯着交强险,一定要搭配车上人员责任险,否则,事故发生后,本车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都得自己扛,那可不是小数目,如果事故是别人全责(比如对方车辆撞了你),你可以向对方索赔,但这和交强险没关系,核心思想就一点:交强险是“对外”的保险,本车人员受伤属于“对内”风险,必须靠其他险种或法律途径解决,保险不是慈善,条款得读透,别等出事了才后悔。
建议参考
如果您或家人是本车人员且受伤了,别急着报交强险——它基本没用,第一步,先确认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是自己责任或单方事故,检查您的保单是否包含车上人员责任险(通常附加在商业险里),如果没有,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加保,保费不贵,一年几十到几百块,保存好医疗单据、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客服,评估索赔路径,预防胜于治疗:下次买车险时,务必把车上人员险加上,别省小钱吃大亏。
相关法条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以下是关键条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注:这里“第三者”指第三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这些法条明确了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只覆盖第三方,排除本车人员。
本车人员受伤了,交强险是绝对赔不了的——它不是“万能钥匙”,而是专为保护路人和其他车辆设计的,核心思想就一句:交强险只认“外人”,不认“自己人”,车主朋友们,别让保险盲点坑了你:买险时加个车上人员责任险,花小钱保大平安,事故无情,法律有爱,提前规划才能安心上路,我是张律师,有疑问欢迎留言,下期再聊!(本文原创,基于实际案例和法律分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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