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材料背后的法律真相,你真的了解吗?
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轻描淡写地说:“这东西就是普通材料,没什么特别的。”可事后一查,才发现所谓的“普通材料”竟然涉及环保超标、安全隐患,甚至可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这时候你才恍然大悟:“是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重要得多。
在法律实务中,我见过太多因为“材料”问题引发的纠纷,有装修公司用劣质板材冒充E0级环保木料,导致业主孩子过敏住院;有工程承包商用回收钢材代替新材,埋下结构安全隐患;还有企业在产品说明中模糊标注“特殊复合材料”,实则掺杂有害物质……每一个案例背后,都藏着一个被忽视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材料”?
这四个字,不只是技术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在《民法典》中,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故意隐瞒材料的真实属性,或以虚假信息误导对方,这就构成了欺诈或重大误解,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更进一步,如果涉及的是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是什么材料”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若企业使用了未标明成分或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曾代理过一起典型的建材纠纷案:客户花了高价定制全屋家具,合同上写的是“进口实木贴皮”,结果拆开一看,基材竟然是密度板,表面一层薄木皮一撕就掉,我们调取了厂家的进货单和质检报告,发现他们长期用“是什么材料”这种模糊表述规避责任,法院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判令三倍赔偿。
“是什么材料”不该是一个可以含糊其辞的问题。
无论是消费者、企业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应当对材料的来源、成分、性能、合规性有清晰的认知,签合同前,一定要追问:这是什么材料?有没有检测报告?符不符合国家标准?能不能提供溯源凭证?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在签订涉及材料使用的合同(如装修、采购、工程承包等),务必做到三点:
- 明确材料名称、型号、执行标准,避免使用“类似材料”“同等品质”等模糊表述;
- 要求提供材料的质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证明,尤其是涉及环保、防火、承重等关键性能;
- 在合同中加入违约责任条款,如发现材料与约定不符,应承担退换、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小编总结:
“是什么材料”看似简单,实则是一道法律防线,它不仅是技术参数的说明,更是诚信与责任的体现。在交易中,每一个“材料”背后,都可能藏着一份承诺,也可能埋着一颗雷。我们不能因为对方的一句“没问题”就放松警惕。问清楚“是什么材料”,不是较真,而是对自己负责。下次当你面对合同、报价单或产品说明时,多问一句,可能就避开了一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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