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开新卡存钱怎么办
离婚前开新卡存钱怎么办
在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配偶一方可能采取一些措施来转移财产,比如开设新银行卡并存入资金。那么,如果在离婚前一方配偶开设新卡并存钱,另一方如何应对呢?
及时发现新卡账户。在离婚诉讼中,一方配偶转移财产的行为通常较为隐蔽,但另一方可以通过查看银行流水、对账单等方式,及时发现新开设的银行卡账户。
收集证据证明资金转移。一旦发现新卡账户,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证明资金转移的事实。例如,可以申请调查令,冻结新卡账户;也可以收集配偶在转移资金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第三,向法院提出异议。在离婚诉讼中,如果配偶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转移行为,并将转移的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四,注意诉讼时效。配偶转移财产的行为一般应在离婚诉讼时效内提出异议。根据我国法律,离婚诉讼时效为自离婚之日起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异议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前开新卡存钱是否构成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配偶一方能够证明开设新卡并存入资金是为了正当目的,例如用于抚养子女、偿还债务等,法院将不认定其构成转移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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