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却没了怎么办
离婚了房子却没了怎么办?这是许多离异人士面对的难题。房子作为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在时理应进行分割。现实生活中,却时有离婚后一方失去房屋的情况发生。面对这种困境,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阐述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法律,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帮助离异人士妥善处理房屋分割问题,保障自身利益。
离婚后房屋分割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一方擅自处分房屋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夫妻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赠与或抵押夫妻共同房屋,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并主张损害。如果擅自处分房屋的一方变卖房屋所得款项,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补偿款。
如果夫妻共同房屋存在债务,离婚时房屋分割应优先考虑债务清偿。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个人名义借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助还贷,并且能够证明出资来源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有权要求在房屋分割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发现离婚后房屋被另一方私自处分或分割不公,应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步是收集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处置情况证明等。第二步是向法院提讼,请求确认房屋分割无效或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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