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女儿离婚20年怎么办
带着女儿二十年,人生路上的坎坷与辛酸,只有当事人自己能够体会。当婚姻破裂,抚养孩子的重担全落在一方肩上,如何独自抚养孩子,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成为离异父母面临的难题。
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离婚后,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另一方有特殊情况,如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等,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费:
离异一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应按月或定期支付抚养费,数额一般为其月收入的20%-30%。如果另一方拒付抚养费,可以向提讼。
孩子的教育问题:
父母离婚后,孩子仍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如学费、生活费等。如果另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
孩子的探视权: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一方应积极配合,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联系。
特殊情况:
如果离异父母一方患病、残疾或无生活来源,无力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酌情给予经济帮助。如果孩子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等,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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