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借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男子婚前借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婚前男方个人借款购房,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后,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的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贷款,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产权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方有权追偿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贷款的款项。在该情况下,女方无需承担一半的债务,但男方可以追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
婚前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婚前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有权就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前个人财产追偿,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该部分债务。男方婚前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没有义务承担。
共同还贷部分
虽然婚前借款属于个人债务,但《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可以追偿这部分款项。
追偿方式
男方追偿女方共同还贷款项的方式有两种:1.协议分割:男方与女方协商一致,按照共同还贷的比例分割该部分债务;2.诉讼请求:男方向,要求女方返还共同还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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