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女方要离婚聘金怎么办
订婚后,本以为喜事临门,却不想女方变心要求解除婚约,聘金也付了出去,这该怎么办?
一、聘金的法律性质
其实订婚时交付的聘金并不能等同于夫妻双方结婚后的,因为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所以《婚姻法》中的相关并不适用。聘金的法律性质应视为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中解除婚约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订婚后,如果女方变心要求解除婚约,在聘金尚未转移至女方名下时,男方可以主张解除赠与,要求女方返还聘金。
三、聘金的使用情况与返还
如果聘金已经部分或全部被女方使用,男方仍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剩余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在订婚前已经得知女方有变心的迹象,却仍选择交付聘金,则视为放弃了撤销赠与的权利,不能再要求女方返还聘金。
四、协商与法律途径
在解决聘金问题时,协商是最好的方式。双方可以和平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收集相关证据,向,要求女方返还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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