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该如何走法律程序?,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1、准备相关材料: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提交诉讼: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4、等待开庭:法院会在立案后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
5、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程序。
6、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双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涉及到个人权益和家庭关系的重要事情,需要谨慎处理,在选择离婚方式和走法律程序时,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权益,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在离婚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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