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遵守离任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检察官辞职当律师的禁止性规定
检察离职担任律师回避规定是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的时间之内如果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是辩护人的话,是需要及时警告和罚款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在检察院离任之后是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担任律师的,这就是属于一种回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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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离职担任律师回避规定是什么?
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律师法规定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1)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3)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5)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来的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 (含1万元) 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1.7%—3.5%;
50万元至100 万元(含100万元) 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0.7%—1.5%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4%—0. 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 0.4%, 双方协商确定。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 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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