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原告联系不上如何处理。法院传票怎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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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立案后联系不到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法院开庭前通知不到原告的,法院会向原告发出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放弃民事权利还能否再诉讼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放弃民事权利的,不影响民事主体提起诉讼,放弃民事权利并不等于放弃诉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第一百三十条【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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