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主体提出申诉的期限(刑事案件申诉主体是哪些人)
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案件申诉人主体是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
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接受申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并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只有当申诉引起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不同于原判决、裁定的新判决、裁定时,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开始执行新的判决、裁定。
这里要说明的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是上诉。
刑事案件申诉书怎么书写
刑事申诉书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附:
原审书复印件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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