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治安管理处罚法,十四周岁的校园欺凌者怎么处罚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法赔偿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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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因此,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是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可知,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成年人,即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年龄可分为:
1、不满八周岁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对自己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但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
3、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侵犯了未成年的哪些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它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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