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高空坠物怎样才是刑事责任人,高空坠物的民事责任
发生高空坠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高空坠物出现伤人的情形的或者是对于社会的伤害程度较大的。高空坠物是严厉禁止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公安机关有权利监督高空坠物。高空坠物会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高空坠物导致了人员伤亡,就会承担刑事责任,并判处有期徒刑。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
- 2、
- 3、
发生高空坠物怎样才是刑事责任?
1、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实际上,高空坠物的刑事责任必须要确认了具体的侵权人以后才能实现的,如果是按照侵权法当中起诉了所有的小区住户,那实际上砸死人的这种结果也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也就无从谈起了。
高空坠物赔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赔偿人姓名)
乙方:XXX(受偿人姓名)
甲乙双方就发生于XXXX年X月X日的高空坠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就此事,甲向乙赔偿人民币XXXXXX元(大写),其中包括:
医疗费:XXXX元,误工费:XXXX元,护理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交通费:XXX元,伤残赔偿金:XXXXX元,被扶养人生活费:XXXXX元,后续治疗费:XXXX元。
2、 以上赔偿,定于XXXX年X月X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付清以上赔偿款项后,乙方不再就此问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 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如果甲方到时不能付清此赔偿款项,则本协议作废。
5、 本协议书一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甲乙;(签字)
XXXX年X月X日
物业怎样防控高空坠物?
物业服务对辖区内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保护的责任,预防高空坠物是物业服务的日常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
高空坠物包括人为因素与非人为因素,非人为因素是可以在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采取的措施予以预防和消除的。
1、对非人为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
(1)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小区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
(2)台风期间,告知居民住户关好门窗,搬掉阳台边的花盆,防止高空坠物。
(3)对于物业服务公司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证据。
2、预防人为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
而人为因素,不是管理处没尽到责任,也不是管理处所能预见,并采取措施彻底制止杜绝的。物业公司只有采取预防为主,与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长期经常性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与治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因此防止高空坠物,预防是关键。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