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20年怎么起诉离婚
婚姻是一场长久而神圣的契约,但有时会因各种原因走到尽头。一方出走20年后,另一方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一、出走20年怎么起诉离婚
出走20年后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已结婚并取得婚姻登记证
2.一方无正当理由持续20年下落不明
3.另一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材料包括:
起诉书
婚姻登记证复印件
报案证明
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理后,如查明上述条件属实,会宣告婚姻关系解除。
二、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时间起算
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时间起算从以下两点开始:
1.公安机关立案的时间
2.另一方实际知道失踪一方下落不明的时间
以时间较前者为准。
三、失踪一方找回后如何处理婚姻关系
如果失踪一方在起诉离婚期间或判决后被找回,婚姻关系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双方自愿和好
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2.失踪一方不同意和好
法院已作出的判决继续有效,婚姻关系解除。
3.失踪一方提出有正当理由
法院可以撤销判决,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出走20年后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收集相关证据。失踪一方下落不明的时间起算从公安机关立案或对方知晓时间较早者开始。失踪一方找回后,婚姻关系的处理视双方意愿及法院判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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