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调解完之后离婚怎么办
离婚调解是指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的主持和见证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民事法律行为。调解员调解完之后离婚,当事人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一、领取离婚证
当事人双方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
二、分割财产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进行财产分割。如果调解书未约定财产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子女抚养
离婚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并载明在调解书中。如果调解书未约定子女抚养,当事人可以协商抚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探视权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具体探视方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五、儿女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六、其他事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调解书中约定其他事项,例如姓名变更、户口迁移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