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定好的婚期怎么办离婚手续
婚姻本应是美好而充满期待的,但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导致原本定好的婚期不得不面对离婚的抉择。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感到痛苦和困惑的局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明明定好的婚期怎么办离婚手续
当定好婚期却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之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起诉方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定好婚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定好婚期却要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双方有婚前财产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定好婚期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定
如果在定好婚期时已经有子女,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也是至关重要的。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会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之,在定好婚期却面临离婚的复杂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都需要谨慎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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