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离婚不判财产分割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却未作判决,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当法院判决离婚不判财产分割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
2. 起诉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分割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等规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公平和合理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分割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
自法院判决离婚起未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除外)。
3. 申请执行
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但未履行,或一方起诉分割财产胜诉后对方拒不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扣押等措施,将夫妻共同财产变现后按照协议或判决分割。
注意: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女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判决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提起分割诉讼,但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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