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师离婚开庭怎么办
当婚姻走到尽头,离婚成为不得已的选择时,老师这一职业的离婚纠纷便会变得更为复杂。那么,两个老师离婚时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开庭流程
1.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2. 法院受理:法院审查起诉状,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受理案件。
3. 开庭审理: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质证、辩论等程序。
4. 法庭调解:法院可以斡旋双方矛盾,促成和解。
5. 宣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财产分割
老师的工资收入通常较为稳定,但也有职位津贴、教龄津贴等其他收入。在财产分割时,除了共同财产之外,还需要考虑以下特殊情况:
职称:职称是老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贡献的体现,在财产分割时可作为无形资产予以分割。
教龄:教龄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通常会考虑将教龄年限折算成经济价值。
三、子女抚养权
老师的工作性质相对稳定,且有较长的寒暑假,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年龄和性别:年幼和女孩通常更倾向于判归女方抚养。
抚养能力:双方收入稳定,有稳定住所,且有时间照看子女的,均具备抚养能力。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则法院会适当考虑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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