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怎么办
离婚中,房产评估是不可回避的一步,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但评估结果出来后,当事人不满意的概率也不小。那么,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怎么办
若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提出异议:收到评估报告后,当事人如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
2. 申请复核:评估机构收到异议后,会组织人员复核评估结果。当事人可参加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
3. 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由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
4. 向法院起诉:如果重新评估结果也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房产价值。
二、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时如何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时间限制:提出异议必须在收到评估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
2. 理由充分:异议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如评估方法不当、数据不准确等。
3. 提供证据:当事人应提供支持自己异议的证据,如市场评估报告、银行流水等。
三、离婚房产评估不满意时如何申请复核
申请复核时,当事人应注意:
1. 复核主体:复核由评估机构组织,但当事人可申请不同人员参与。
2. 程序安排:当事人有权参加复核活动,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提供证据。
3. 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一般不会有太大变化,但并非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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