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如果有但没有转账记录,而对方不承认借款事实,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 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可以证明借款的存在。或者寻找证人,能够证明您与对方存在借款关系。
2. 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并。在沟通中清晰提及借款的事情,对方的回应有可能成为对您有利的证据。
3.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借款事实是否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来判断借款事实的真实性。
如果借条本身内容完整、明确,且您能够提供一定的辅助证据,增加了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可能性,那么您的诉求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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