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程序流程时间
法律程序的流程时间会因离婚方式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 :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然后共同到申请。申请离婚后有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 30 天内双方需亲自到机关申请发给。如果在冷静期内或期满后 30 天内未申请的,视为离婚登记申请。整个流程顺利的话,大约需要 30 至 60 天。
2.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要向法院提起。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在 7 日内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 3 个月;适用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 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6 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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