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配合过户怎么起诉对方
如果前妻不配合,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起诉对方: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财产证明等能够证明房产归属您且对方应当配合过户的证据。
2. 书写起诉状:明确您的诉求,即要求前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3.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的法院。如果房产所在地与地不一致,房产所在地法院也可能有。
4.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缴纳诉讼费。
5. 等待法院和通知: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您和对方开庭时间。
6.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您需要向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进行辩论。
7. 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您胜诉,对方仍不配合过户,您可以申请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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