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被告没钱但发现有人承诺还钱怎么办
如果在的过程中发现有人承诺替被告还钱,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但并非无解的情况。
1. 首先要确定这个承诺的性质和。看是否有书面的或者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承诺的存在和具体内容。
2. 如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可以将承诺人也列为执行对象,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3. 同时,要对承诺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其是否有足够的财产来履行承诺。
4. 与承诺人进行沟通,明确其还款的意愿和计划,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督促其履行承诺。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都需要依靠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程序来进行,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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