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前是不是要先调解再立案
案件不是先调解再立案,而是先立案再调解。
在中,通常的流程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并立案。立案后,在案件审理前,法院一般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成本消耗,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的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调解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则会继续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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