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监护人是指什么人员
子女通常是指对的人身、财产和其他负有和保护责任的人。
1.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天然人。如果父母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子女的首要监护人。
2. 未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地的、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 对于或者的成年子女,其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也适用上述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照顾子女的生活、保障其受教育权、管理和保护其财产等,要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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