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信罪哪个严重些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信罪的严重程度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其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如果涉及数量较大的伪造信用卡、持有他人信用卡等情形,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他人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如果帮助的犯罪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帮助的对象涉及重大犯罪案件,那么也可能面临较重的处罚。
判断哪个罪更严重,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涉及的金额、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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