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但有房子怎么办
如果法院时对方没钱但有房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评估房产价值:法院会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拍卖房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房产进行,以拍卖所得来偿还。
3. 协商以房抵债: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将房产直接抵偿债务,但需要按照办理相关手续。
4. 关注房产产权情况:查看房产是否存在其他、、查封等情况,这会影响房产的处置方式和结果。
5. 耐心等待执行过程: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需要您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