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如果专票联丢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一般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及销售方主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增值税的抵扣凭证。
2.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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