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的人要什么证据材料
起诉借钱的人通常需要以下证据材料:
1. 借款合同或借条:这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2.转账记录:包括转账流水、微信或转账记录等,能证明款项已实际。
3. 聊天记录: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沟通记录,如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
4.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其证言也是有一定作用的。
5. 催款记录:如短信、邮件、电话等,证明您曾向对方主张还款。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在收集和整理证据时,要尽可能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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