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诉状怎么写的
案件的上诉状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一般为“民事上诉状”。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3.上诉请求:明确表述要求撤销原审判决或者变更原审判决的具体内容。
4.上诉理由:详细说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比如对额的计算有误,对责任的划分不公平,或者证据的采纳存在问题等。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进行阐述。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新的证据,应在此部分列出。
6.此致:写明上诉的法院名称。
7.上诉人签名、盖章及上诉日期:签名需为上诉人本人,并注明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语言规范、准确。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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