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男方不出庭怎么办理
如果起诉时男方不出庭,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 法院会依法,如果男方签收传票后仍不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审理和判决。
2. 若传票无法送达男方,法院可能会,期满后男方仍未到庭,法院也可。
在男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判断。但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以及相关的财产、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相对谨慎,因为涉及到的解除,需要充分保障双方的权益。
如果不准离婚,而原告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男方仍不出庭的,法院处理方式类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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