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辱骂人民警察怎么判定
主观方面: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即是否对方是人民警察而故意实施辱骂行为。
行为方式:包括言语辱骂、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侮辱等。
情节严重程度:考虑辱骂的场合、次数、语言的恶劣程度、造成的影响等。比如在公开场合辱骂,多次辱骂,使用极端、恶劣的语言,导致人民警察的受损,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等。
证据: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辱骂行为的存在,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辱骂人民警察属于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但具体的判定和处罚,会综合以上因素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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