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的
时,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所获得的各类工作收入。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共同经营的企业所得利润,共同投资的项目所获收益等。
3. 的收益。例如因发明创造、著作等获得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夫妻一方以投资取得的收益。
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以存续期间为时间节点,且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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