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
骨折司法一般应在损伤及其所致经治疗达到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稳定状态后进行。
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2. 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应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比如骨折导致的神经损伤,通常需要在神经功能恢复稳定后,一般在受伤后 3 到 6 个月进行鉴定。
3. 对于存在肢体功能障碍的,一般在受伤后 6 个月到 1 年进行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鉴定时间还需要根据骨折的部位、类型、恢复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机构的要求来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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